王建设因养鸡送了命,王建设,男,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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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wogongli 发表于 2018-1-17 20: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建设因养鸡送了命,王建设,男,53岁,伊川县鸣皋镇鸣皋村8号,于2016年4月与洛阳立华畜禽有限公司签订了养鸡合同,包括养殖和保险。由于2016年11月22日大雪棚塌,王某多次到该公司对理赔和损失讨说法,均得不到明确答复,再加上王某儿子有病做手术需要交医疗费,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在2017年3月8日又去公司讨说法无果,在3月11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躺倒在公司一楼,手边有一纸写到“立华公司没有说理的地方—王建设”,在县医院抢救时,多次停止呼吸,并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昏迷,经洛阳电力医院血检鉴定为敌敌畏中毒。现今王建设于12月3日亡故,经法院多次与立华公司协商,该公司始终不与配合,推诿说与立华公司没有责任。至今人已经亡故一个月了,一直没有个说法。试想,像这样的事情任其发展,只认金钱,不管合作方死活的现象,还有道德底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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