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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二手房互联网上看到一个杨公桥附近的门面,感觉性价比不错,随之联系互联网上留下的咨询电话,并约定第二天上午实地查看门面位置及周边情况。19号当天我与父亲同去,接待我们的自称是大泽公司兰溪谷地店的店长——陈杰。由于互联网上未写明买卖门面具体位置及门牌号,且当时所在地多个门面一字排开,我们问陈杰具体是哪一个门面。他抬起右手指向右斜前方说道“这个”,并马上紧接着说道“阳光浴足这个门面现在是租赁期间,不好打搅他人营业,不要靠近查看。” 我和父亲就认定出售门面为店招是阳光浴足的门面,之后便仔细查看此门面周围等情况,陈杰全程陪同约1小时。陈杰说这个门面之所以如此优惠,是房主急需用钱,如果我们确定要了,下午就要完善前期合同,并缴纳给房主定金2万元及中介费6千元。我父亲提出异议,中介费应该过户完成后缴纳,陈杰便以公司平台保证没有问题。下午3时许,我和父亲、房主来到大泽公司兰溪谷地店,陈杰助手将合同条款及房屋面积具体门牌号等相关信息整理好后让我们与房主双方签字。事后第二天陈杰约我父亲为贷款手续需在门面前照相,我父亲发现照相门面不是之间我们认定的“阳光浴足”门面。父亲回来告诉我们此变故后,马上赶到门店找到陈杰理论。陈杰拒绝承认当时说过“阳光浴足”门面是认定门面,并否认言行上有任何诱导的成分。我们向大泽总公司反应情况希望得到合理解决,总公司矢口否认公司有任何责任,中介费不予退还。我知道法律上之前与陈杰的话都是口说无凭,唯一证据就是合同上的地址对我们不利。本来我们自己确实也有没认真核实的责任,但在此次交易并未成功的情况下全额收取中介费。并拒不于退还我个人认为就相当不合理,可作为平头百姓我们无力回天,我们也没有其他奢望了,希望大家记住这个名字,小心这个公司和他们的手段。自己辛苦的血汗钱呀~~~我父亲今年55岁是单位病退在家修养,事发后旧病复发,差点撒手人寰,母亲也一蹶不振。奸商当道天理无存,老百姓日子不容易,血的教训望大家警惕,本人绝非写手,亲身经历。本人接受对质、调查、询问等任何形式对此贴内容进行求证,并愿意就此贴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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