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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顾人命!!官官相护!!一个退休的县科级干部在五莲县法院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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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程 发表于 2013-12-24 22: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雾霾遮住了五莲的天空,是谁遮住了百姓的天!!
  五莲县原物价局局长郑明法,一个退居二线10年的人,在五莲县法院依旧一手遮天!! 闹出人命!!妩媚一笑,仅仅缓刑!!五莲县到底增么了??
  官官相护!!郑明法,在2013年4月4日酒后驾驶致人死亡,郑明法竟然被判了缓刑??。在这个严查公务员喝酒,严查酒后驾驶,严查公务员相互偏袒谋私利的时代!! 在受害人直系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 五莲县法院在判刑后,掩盖判决结果!!就怕受害人直系家人抗诉!!要知道检察院抗诉期只有10天!! 12月5日宣判,直到12月24日。在受害人直系家人多次打听后,总算见到了伟大的范淑平,才得知审判结果!!检察院抗诉期已经过了!!
  谁是范淑平??就是此案的五莲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范青天,当着受害人家人的面,收受贿赂!!12月24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受害人家人张亮跑到法院询问审判情况,一个眼镜哥拿着两条烟进入他的办公室,在不发一词的情况下,会心一笑,把两条烟塞到了他的柜子底下!! 范庭长查看后,还假装说,这不过节了,拿条烟不算什么!!
  那么你拿了郑明法多少条烟??所以在法律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你就罔顾事实,胡判乱造?? 一个基督教的圣诞节,你就过节收礼了??那么平时咱中国人的节日你到底收了多少礼??
  范淑平罔顾法律,胡判的证据有四!!
  徇私枉法之一: 他说郑明法是自首情节?? 郑明法2013年4月4日,酒后驾驶致人死亡!!此案拖到2013年5月26日,在受害人家人委托律师之后,才立案!!而郑明法6月4日才去的事故科!!其中的自首是哪年哪月哪日?? 是1949年9月31日么??本来此类案件,应该立刻拘留肇事者!!而在受害人直系家人通过律师多方抗议后!!直到6月4日,才补了个得病的证明,来了个所谓的有病不能拘留!!请问何谈自首??
  徇私枉法之二:他说郑明法主动赔偿3万元所以缓刑??郑明法拿了3万块补偿金给了刑事庭,让刑事庭转交受害人直系家人?? 而受害人直系家人压根不知道此事!!也没有任何和解!!更不会和解!!3万元钱就能缓刑??范青天,我给你30万,是不是能把李刚他儿子放了??
  徇私枉法之三:案件是12月5日判决的,受害人直系亲人通过律师多方打探,就是不给消息!!直到12月24日,才得到了消息!!已经过了检察院的抗诉期!!范青天,你要是判的公平,又何必怕受害人直系家人抗诉呢??
  徇私枉法之四:阻止受害人直系家人得到判决书复印件!! 要知道检察院的抗诉期已经
  过了!!但是市里面还可以走一步抗诉程序!!而这需要判决书复印件!!范青天嬉笑怒骂就
  是不给,还说你不能去市!!你必须在县里!! 而县里??他还帮我指明了去哪个屋??
  郑明法,一个退居二线快10年的人!!竟然能够影响到五莲县法院的判决!!官官相护!!民事审判更是让人看着苦笑!!青天孔凡柱,竟然让死者担当了40%的责任,因为死者在郑明法的车上!!酒后驾驶致人死亡只有60%的责任?? 死者坐了喝酒人的车,所以就有40%的责任??药家鑫可惜不生在五莲县,不然还不得让受害者坐上几年牢??
  草根一生,苦无处哭,除了等死,或许只有未知的网络了。
  发帖人为死者的唯一亲人,她的亲儿子张亮kairen093@163.com
  书面证据:证明郑明法不是自首
  
  录音证据1:本人12月24日才得知判决结果,而案件是12月5日判决,已经过了抗诉期。其中说法的双方为 范青天和张亮。
  
  录音证据2:12月25日范青天就是不给判决书复印件,其中说法的双方为 范青天和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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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不传说 发表于 2013-12-25 08: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