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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须有——评陕西警方刑拘出书记录三门峡移民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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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317 发表于 2013-12-30 14:5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些天,作家谢朝平被跨省抓捕的资讯成了各大网站关注的焦点。前有方舟子遇袭,今有作家跨省被捕,和谐好不热闹。
  
     “跨省”的实例近几年倒是屡见不鲜,不过抓捕名头大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之势。“诽谤罪”似乎渐渐为权势方所不齿,慢慢退出了跨省舞台。谢朝平今儿被跨省的名头就显得很新颖——非法经营罪。警方的逻辑很明确:大前提——将未经报批的出版物出版属于非法经营,小前提——谢朝平通过《火花》杂志社以未经报批的增刊形式自费出版了记述三门峡库区移民史的长篇报告文学《大迁徙》,结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
  
   查阅相关刑法书籍,我们不难发现,所谓非法经营罪,指的是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如果非法出版图书,当在此列。
  
   虽然《火花》杂志在出版增刊时没有报上级审批,属于非法出版,但这只是出版商的问题,又与谢朝平何干?? 再者,非法经营罪在主观方面须为故意,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在常人看来,《火花》杂志属合法出版物,其增刊易无不法。谢朝平只是将自己的文字自费通过增刊出版,他又有何义务去调查该增刊是否为非法出版物??这样一来,又何来“故意”??谢朝平为出这本书,自掏腰包,支付5万元印务费用,并且是免费送给移民,何来“牟利目的”??
  
      然而,从《大迁徙》内容以及其出版背后的轶事,或许能洞见警方为何千里奔袭跨省抓捕谢朝平的真正用意。在《大迁徙》序言作者龙平川的话中我们窥见了该书的一些枝叶,谢朝平的文字“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牵涉政治、经济、文化、法治、民众心理等等方面的观照,让我们找到我们生存的社会的痼疾,并探讨治疗的处方”,“又一重意义在于对贪腐的揭露和深恶痛绝,代表了普通人朴素的情感”。一个鲜为人知的事情是,《大迁徙》的相关内容当年本拟在《方园》杂志刊登,然而渭南那边来了几个人,刊登未遂也就只能无奈作罢。
  
      看来,与其说谢朝平是在非法经营,不如说是谢朝平经营了渭南官方的痛处罢了。
  
      小时候,听过一个叫“莫须有”的典故。岳飞被捕,案子将要做成的时候,韩世忠不服,到秦桧府上质问。秦桧说,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反动信,虽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说:“莫须有,莫须有,莫须有何以服天下??”
  
       长大了,学了近代史,认识了闻一多先生——“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
  
      近两年,“可以有”、“真没有”流行起来。警方说非法经营罪“这个可以有”,谢朝平说“这个真没有”,结论只能是“莫须有”。看来,“莫须有”作为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丢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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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然 发表于 2013-12-31 04: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生活,历史没有那么多公平不公平,人只有自己才靠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