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忻州师范学院的一个大一学生,11月23日突然接到楼管通知,以后两点半以后不准在寝室睡觉。开始并没有当回事,结果24号中午三点,系学生会就到寝室进行查寝,当时我们都已经醒了,有的在下面看书,有的在床上坐趴书桌上看书,但是学生会没有一律记为睡觉,并进行通报切罚款五十元。
结果我们班级六十一人中有二十五人被抓到违纪,上交了一千二百五十元的罚款,交给了中文系学生会秘书处梁涛同学,我们要求开出相应的收据,但是得到的结果是没有。只是在系里张贴了一张通报,据说这次学生会行动获得罚款三千余元。 后来我们越想越不对劲,学校学生会具有对学生罚款的权利吗?所以我来到这里,想听下大家的意见,我们该怎么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