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原阳县纪检委造假报告合伙敛财丑闻!!!!!!

[复制链接]

20

主题

-20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你喜欢吃青椒吗 发表于 2014-2-18 09: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爆料人张本峰以养鱼为生没有耕地,2010年5月在原阳县太平镇罗李林区合法承包养了一年半的196亩鱼塘,刚开始卖鱼时任陡门乡党委副书记李贺民,带领王文学等人开车来到鱼塘,向爆料人索要3万元保护费称:鱼是他养的!!被拒后恼羞成怒纠集多名村党支部书记,抢劫强行霸占鱼塘据为己有。
  2010年10月20日原阳县委、纪检委接到新乡市委查办通知单,并且有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成立专案调查组,在报告中蓄意弄虚作假捏造歪曲事实,在受害人未到场的情况下便以一张“今收到李贺民投入罗李林区水面开发资金3万元整”签名李景民、葛庭成的白条为据,敲诈勒索、抢劫鱼塘变为《未发现李贺民参与经营或承包罗李林区鱼塘的事实!!》回复给省委、市委。
  2011年11月26日我拿着纪委的报告找到李景民、葛庭成,他二人说:是原阳县纪检委威胁逼我们撒谎的,不然纪委就收回你交给我们的91000元承包费,其实我们从来就不认识李贺民、王文学等人!!也从来不欠他们钱!!原来这张白条是李贺民自己捏造的!!原阳县纪检委造假报告是串通合伙敛财!!!!!!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