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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25年离婚造假案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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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tsw672 发表于 2014-3-6 12: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金儒,男,67岁,住所:河南省陕县观音堂镇阳洼村财组。
  1988年我妻杜黑丑因家庭琐事提出与我离婚,先经陕县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不准离婚,之后我的妻子杜黑丑提起上诉,三门峡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决我根本就没有调解,哪里来的1989年4月22日三法民上字第23号民事调解书??我为了拿到马海翔违法违纪的证据,含泪将这份调解书接住了。在这之后,我整天跑来跑去反复咨询并查找马海翔违法违纪的相关证据。我终于找到了马海翔私造假离婚调解书的真实证据模仿我的笔迹以及指纹签名。而且也没有时间的落款。事实查清之后,我就书写材料到有关司法机关控告马海翔的违法违纪行为。省人大、省法院法官举报中心、省政法委多次将该案件转批给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处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包庇马海翔,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此案人员换了七人。季维利院长、张春生院长、李振国庭长、张献东、杨国发正副主任。特别是纪检书记薛保良、纪检组长陈三奇。该包案人员至今都没有处理结果。
  更令我奇怪的是,一个案件竟然有两个结果,两个合议庭。调解协议人员为什么是4人组成??这明显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在2007年12月6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通知书竟然没有字号也没有内容。竟然还叫我停止诉讼。这明明就是法官马海翔违法违纪办案导致我家庭破裂。2012年9月三门峡市中级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等人亲批让立案庭处理。到了2013年元月31日法院送达了三民监字第4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其内容是鉴定是我的笔迹。我认为法院做的鉴定不是真实的,理由是该鉴定根本就没有让当事人知道,而且鉴定器材从哪里来的??鉴定虚假而且不完整,至今都不让当事人见。鉴定机关和鉴定人员有没有鉴定资质,鉴定机关和鉴定人员是做伪证。理由是:只鉴定笔迹为什么不鉴定指纹,笔迹可以被模仿,而指纹不能被模仿,却不鉴定指纹。法院鉴定的目的何在??为什么至今不敢让当事人看??
  我的案件从来没有调解过,法院送达的调解书从何而来??为什么是马海翔一人办案??而且调解书也没有落款时间,该案明显是违反法定程序的,而且法院也存在包庇法官的现象。马海翔违反法定程序导致我的家庭遭受流离失所,我孤苦伶仃的带着五个孩子过着乞讨生活。25年过去了,我在漫长的上访途中,至今没有给我伸冤也没有任何的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我认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马海翔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导致我家庭破裂、精神上遭受了严重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