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2014年2月13日晚上,停放一辆捷安特自行车在南昌大学天虹商场门口。当时有名身着市政公用集团的妇女,全身包裹完整,来向我们索取停车费。缴纳0.5元钱之后,便去吃晚餐。到了晚上20:00左右回到天虹门口,竟然发现车子不见了。该名工作人员,闪烁其词,不断的回避,最后拨打电话叫110过来,该妇女只愿意赔偿0.5元停车费,并声称是我们把钱送到她手上去的且对着110警察发生口角,说是警察不应该把小偷放出来。在110警察吵不过改名妇女,并带我们前往唐山派出所,做了个简单的笔录。这事情不了了之了。期间,有致电过《都市现场》等媒体热门节目,答复是叫我们咨询相关法律部门。致电给报社,说是会反映情况,致电给南昌市政公用集团,说该名员工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事情到了今日,完全没有任何一个说法或者是答复。大家依旧在被那名妇女坑钱,依旧无人管这个问题。当老百姓的切身问题遇到了无赖,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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