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我到了临沂河东区九曲镇的金陵纺织厂 上班,当时和厂子签订了单方合同,本人没有。到六月份时,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打算离厂不干了,厂方要扣押掉我一个月的工资,还在我打算离厂的当天做出了一个欺骗工人的承诺《是我之后才知道的》,说:厂子现在的工人很少,达不到现在的生产量,并对我说了一个放屁的决定,要我现在写辞职报告,厂子的狗屁领导现在就批准,让我在继续干一个月,后把工资给我结清。就是我们厂子里的很多善良的农民工人相信了厂子领导的承诺,就为这个黑厂继续义务劳动了一个月,到了下个月发工资时,厂子不仅连工资都不给发,我们去找老板理论,黑心的老板去说:我们旷工要延迟给我们发工资,还对当时给我们做出的承诺全部没有兑现,还讽刺的说:没有这种事情,对我们辞职报告一事说想不起来了,全然不理,狂妄至极。知道现在我还为这个黑厂子继续义务劳动,拖欠了我两个月之多的工资,实在可恨。我们国家的劳动法何在?有正义感的劳动人民出来呼吁一下吧,有正义感的共产党领导该是伸张正义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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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勿重复发贴,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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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我顶你,我也是金陵的一员工,我也是受害人之意,金陵就是黑,马宝英是蛇血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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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黑 人家怎么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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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黑厂不知坑了多少农民工的血汗钱。可以说在当地是臭名远扬。那个马报应也是蛮不讲理胡搅蛮缠的泼妇,和他讲理门都没有!这个厂就是靠压榨剥削工人起的家,老工人都知道1997年1月份的工资全长都没发。都流进马报应的腰包。找她要说是特卖段之前的事和他无关。真是放TMD狗屁,这期间一直是特管理经营。全把我们当成傻子,我敢预言,马报应不得好死。不是天算就是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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