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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的法官,不知道自己的社会保险缴纳依据的是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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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的郭庆,雍自涛法官会告诉你:单位为工伤人员支付的除工资外都是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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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着,不是不报,时候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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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的郭庆,雍自涛法官会告诉你:单位为工伤人员支付的除工资外都是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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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新疆曙光贸易有限公司原员工,2009年8月中旬,我们要求公司执行董事余永发澄清先后共挪用公司200万元资金事实。余永发利用在安庆的关系,就贼喊捉贼,向无管辖权的安庆市公安局报案,称其公司经理涉嫌职务侵占。安庆市公安局违法、越权跑到乌鲁木齐办案,并利用办案为由恶搞了我们三年多时间,2012年8月31日安庆检察机关依法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至此,公司原经理的清白得到彻底证实,我们大家才结束安庆公安局长达三年之久的骚扰,过上安宁的日子。而我们多次向安庆市公安局报案,余永发挪用公司200万元资金的犯罪事实,安庆方面至今不将其绳之以法。
2012年12月初,我们收到安庆迎江法院的快件,开始我们认为是骗子所为,就没有理会。随后安庆迎江法院打电话给我们,说受理了“新疆曙光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我们在电话中明确告知了办案人员,第一是此案原告及被告均在乌鲁木齐市,你院受理该案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立案原则;第二是我们大家已经离职三年多时间,早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你院为什么还受理此案;第三是如果原告认为我们在职期间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请到有管辖权乌鲁木齐相关法院审理;第四是我们与安庆相距四千多公里,我们没有经济能力前往安庆陪你们玩;第五是你们尽然能违法违规立案,此案在你院审理没有公平和公证可言;第六是如果你们继续胡搞,你们所做出的任何结果均是非法我无效的。在此情况下,2013年1月中旬,安庆市迎江法院在中国法院互联网上刊登公告称“受理新疆曙光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以此可以判断,安庆迎江法院一定会继续胡搞,于是我们写信分别向安徽省高级法院和安庆市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请求阻止安庆市迎江法院的违法行为,遗憾的是,没有任何效果。2013年5月中旬,安庆迎江法院还在继续胡搞。 我们知道余永发在安庆市的实力,他犯罪了确至今没有受理惩处,反而会利用安庆市公安、法院来到乌鲁木齐欺负我们原员工。在当今的法制社会里,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复强调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社会氛围里,安庆迎江法院为何还大胆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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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公是最无耻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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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雍自涛法官,先说说自己凭哪条认定我的各项费用是不当得利吧!!法学专业人士讲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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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不当得利??安徽马鞍山的郭庆,雍自涛法官会告诉你:单位为工伤人员支付的除工资外都是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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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伤发生在2009年12月,由于单位并未为我缴纳工伤保险等保险,当涂法院判决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补办各项社会保险!!判决书上载明的就业日期是否为单位为本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开始日期??经过法院的艰苦努力,我的养老保险和医学保险已经从4月开始登记就业并办理缴费,缴费标准按照马鞍山城市就业人员最低标准2030每月缴纳社保,本人伤残津贴是否为本人社保缴费基数??本人不明白,法院难道也不明白??这是在依法办案还是在捉弄无知??还是社保中心在做假??单位前阵子甚至还向我要我的残疾证!!他们要去干嘛??企业负责人都会明白!!把老子整到这步田地原来都是为了给他们减税!!天理何在??谁能指点迷津??4级工伤人员的社会保险到底怎样办理??怎样才能保证退休后的退休金和伤残津贴一个标准??谁懂??请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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