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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daoderen 发表于 2011-12-7 09: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群众来信
村里不给盖公章 医资评审受阻挡
编辑部负责同志:
  我是永济市于乡镇土乐村一名乡村医生,在我村卫生室从医已17个年头了,一直是我村卫生室的负责人。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今年八月份,我市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永济市行政村卫生室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以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村卫生室改革方案》和《运城市行政村卫生室改革方案》,我市卫生局要求各村卫生室医生填写“永济市村级卫生室人员审批申报表”,要求村委会填写审批意见,并于9月20日前将表格交至卫生局。
  我领回审批申报表后,按照栏目内容要求进行了认真填写后,将审批表拿到村委会,请求村领导填写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但却遭到了拒绝。村里提出苛刻条件,硬要我租赁村里新建的一座两层楼房下面的三间门面房,并一次**足30年租金12万元后方给盖章。我认为村委会不给我盖章不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因此我拒绝村里的租房要求,村委会迟迟不给我盖章。
  我认为,按照永济市村级卫生室人员申报审批报表的通知要求,我具备申报条件,我村委会应该按照“通知”中的三个条件给我填写村委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村委会不盖章是对我求职权利、响应国家号召权的剥夺。村委会以租房为条件不给我盖章,与“通知”精神相悖。为此,我多次向有关领导反映,至今得不到解决。眼看我市卫生局对乡村卫生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即将结束,我心急如火。无奈,我只好给贵报写信,想借贵报一角呼吁上级领导帮助我。
永济市于乡镇土乐村卫生室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