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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份材料是由泰庆公司向主审法官申请,因昆山国土资源局、昆山市规划局不给泰庆公司调取司法鉴定,法院所要求《通知》函的材料,申请法院依法向两部门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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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份材料是因昆山法院主审官编造取证谎言,发布人给主审官的信函材料,要求严格按2009年11月的司法鉴定《通知》函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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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份材料是由泰庆公司在2010年4月寄给昆山市司法局、主审法官的催办信函,要求尽快做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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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份材料是由昆山法院在2010年7月寄给泰庆公司的开庭质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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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本人系屈海荣合同诈骗案的被害人浦根兴,控告昆山市人民法院在苏卅龙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利益驱动下,昆山法院涉嫌官官相护,相互勾结,袒护包庇银行对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屈海荣发放 500 万贷款,是以虚假采购信息,骗取贷款到帐后逃匿,袒护包庇苏卅龙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故意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侵占当事人财产,对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犯屈海荣立案而立案,立而不侦,立而不诉,立而不捕。 2011 年屈海荣在昆山法院有 7 件案件,多是经济合同诈骗,标的总额 12819670 元,为昆山法院牟取诉讼费 87285 元,昆山法院判决是违背事实的枉法裁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故意不追诉屈海荣其它案件的动机,不查昆山市公安局互联网上追逃信息,所屈海荣 7 件案 4 件法院判了无财产可执行,案结事不了,歪曲了法律,完全是被一些法官官商勾结玩弄了司法。 本案当事人在 2012.6.25 向苏卅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现被昆山市人民法院故以拖压时间,。现还压在昆山法院己满 6 个月。 我对昆山法院压制掩盖事实的玩弄做法,本人在走投无路之下只能用极端方式结束我 50 岁的生命。会依法走完程序,请求审查督办。为贯彻十八大的依法治国精神指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捍卫法律的尊严,请求纪律委员会派员深入基层对昆山法院案件审查督办。 立案调查苏卅龙辰投资担保公司资产组成,以担保形式索取钱财。立案调查昆山法院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刑事审判,故意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诉讼等方式侵占抢劫本人合法财产,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如有不实本人负法律责任。浦根兴 13701683584 18962654977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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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昆山法院压制掩盖事实的玩弄做法,本人在走投无路之下只能用极端方式结束我 50 岁的生命。会依法走完程序,请求审查督办。为贯彻十八大的依法治国精神指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捍卫法律的尊严,请求纪律委员会派员深入基层对昆山法院案件审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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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贴:
泰庆公司向昆山法院递交的第六份材料,是在2009年7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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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贴:
第九份材料是由泰庆公司在2009年11月24日支付给司法鉴定公司的5000元进账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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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贴:
第十份材料是由昆山法院寄给泰庆公司《通知》函,请泰庆公司按《通知》函要求提供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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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贴:
第十三份材料是由泰庆公司在2010年4月寄给昆山市司法局、主审法官的催办信函,要求尽快做司法鉴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