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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会的上海崇明陈家镇铁塔村的100多户村民马上就要走上被强拆的程序,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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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都已经明确了在未与农民达成拆迁补偿前,一律不得强拆,竟然还打人,这个时候政府就无视了,就沉默了,分明就是挂政府招牌,做强盗生意!!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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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从沿海到内地,不少地方政府都在推动农村居民的城镇化。方案各种各样,但基本思路是“两换”:第一,农民放弃宅基地,换取楼房,集中居住。第二,农民交出承包的耕地、林地,换取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最近在央视表示,地方政府以社保换农民土地,是在制造新的不公平。●《新京报》刊载文章说,这样的做法,实际上在把农民转成城镇户籍的时候,也把他们转成无财产者。
地方政府从这些土地经营中所获得的好处,在很大程度上本应属于农民。而在“土地换户籍、土地换社保”的名义下,这些收益成了地方政府的收益。农民可能获得了户籍,却容易失去维持生活的手段;农民可能获得了基本社会保障,但这些基本社会保障不可能让一个人过上幸福体面的生活。更可怕的是,如果本届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换户籍、土地换社保”得到了土地,接纳了大量的失地农民,而后届政府无地可卖,却要承担对这些转为市民的农民的社会保障,等于替前届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包袱,失地农民的福利也将很难得到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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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应碧为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会长、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地方政府正在进行试验的“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如果当地农民真心愿意,我也赞成。但是,从道理上讲不通。农民一旦进城,就要把土地和房子给政府。从几千年的城市发展史看,历朝历代、古今中外,都没有这种规定。对此必须有一个理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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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的地方政府为了有农民的土地卖,暴力强拆继续升级。我刚刚看到常州一拆迁户老汉在家被活活打死,天理何在·国将不国......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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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被钉子户了!!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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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死捍卫本人的合法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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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拆迁”,在房地产的热潮中,强行拆迁已经被许多政府部门用到了极致,被拆迁户在维权中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且强行拆迁还在各地愈演愈烈。在那些强行拆迁的恶性事件中,究竟有多少是被拆迁户不守法讲理引起的??哪一件暴力拆迁事件不是“天怨人怒”、令人发指??有几件不是“地方政府过度逐利”引起的??在强行拆迁几乎成为相关百姓的灾难的时候,任何一个稍有良知的人都知道,现行《拆迁条例》就是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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