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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袁书记、李省长您们好!!
我是一名五七工的子女,家系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人,我父赵娄昌,原在陵川一中工作,正式职工,1957年参加工作,2000年退休,所以符合退休后子女接班的政策条件。2000年7月23日,陵川县劳动局下达了一个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弟符合招工条件。2003年我父亲去世已后,我弟要顶班,吃了父亲的供应,却没有编制号。我要质问,我父亲的编制号哪里去了??是谁给占了??按照招工有关审批手续,我弟已被招收为陵川县第一中学职工,但由于该校职工为财政供养,需县长签字才能正式上班,为此,我母亲多次找时任县长秦红星,秦县长也对有关部门作了批复,但我弟的上班工作问题始终未有解决。2003年我父亲因病去世,我母亲先后找县、市两级相关部门解决我的工作问题,他们相互推诿,无奈我母亲于2013年3月初到国家信访局进行申诉,同年3月7日陵川县公安局礼义派出所以我母亲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我母亲予以警告处罚,同年3月26日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母亲信访一事作出处理意见:1、母亲:王计巧〔父亲:赵娄昌〕之子可以在参加企业招工考试考核通过后进入企业工作;2、母亲:王计巧〔父亲:赵娄昌)之子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并取得编制部门的上编手续后,可办理录用手续。但该局在作出处理意见后,没有通知我弟进行考试考核,也没有给我弟安排工作。2014年3月17曰我母亲又到国家信访局、国务院信访局和中南海院内的信访部门上访申诉,晋城市信访局得知后,到我母亲在北京九京庄居住的地方进行毒打、成胁、恐吓我,并让北京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府右街派出所的民警将我落网,2014年3月28日早上晋城市信访局的接访人员开车将我母亲送到陵川县高速公路路口 ,由陵川县公安局礼义派出所的警车将我母亲拉到礼义派出所,强制我母亲在相关手续和送达回证上签字,并给了我母亲陵川县公安局陵公行罚决字0000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我母亲送陵川县公安局拘留所,对我母亲行政拘留8天,我母亲于2014年4月5日拘留期满出所,市、县两级的相关接班手续齐全,我想现在是法制社会,作为一级地方政府的治安管理部门他们怎么能知法、犯法呢,更何况现在还是全国都在搞群众路线教育,怎么还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呢??请袁书记、李省长能否利用一点空闲时间为我们基层的老百姓关注一下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