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的人生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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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梦如蓝蓝天 发表于 2014-4-26 20: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报道称,因为刑讯逼供,王本余承认了“强奸杀人罪”,1996年,42岁的他被判处死缓入狱;2012年,北京警方找到真凶;201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王本余强奸杀人罪名不成立,当月,王本余被释放,并获150万赔偿金。
从赵作海案,张高平叔侄案,从“萧山5青年劫杀案”,到王本余案,近年来,不断爆出刑讯逼供、草菅人命的司法冤案。当事人自述,他们曾遭遇的刑讯逼供,“就是江姐也受不了”,并表示对刑讯逼供者“永不原谅”。所以要论到追责,以刑讯逼供问责、甚至立案都是不言而喻的。
法者犯法,善良的人必然要遭殃。也让公平正义全都打了水漂。要永远告别冤假错案,维护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固然需要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让制造冤狱的人受到应有的惩戒,无疑是司法回归公平正义、杜绝冤假错案的第一步。党纪国法不能能对冤狱制造者网开一面!不管是谁,既然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追究和问责,直至绳之以法,这样才能让张高平们真正“很解气”,最重要的是,张氏叔侄冤假才不会重演。
王本余白白坐了18年大牢,不能简单的让国家买单,必须有人为此担责。当然,法律监督不应仅仅局限于国家赔偿、事后追责,而应有更好的制度设计,这样,公平正义的阳光才能普照神州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