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州公安 昨天发布论坛称,4日,曹某某因违法停车被贴罚单,后曹某某为泄私愤上网匿名发帖骂人,称“兖州里交警真孬种”,被网警识别,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目前警方已经删除网帖。一句不文明的气话究竟违了哪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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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也就是犯罪对象时自然人。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兖州交警不仅是孬种,还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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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燕君主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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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是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法治国家!何谓“中国特色”?就是党领导一切的“党天下体制”,一切听党的,一切听领导的,一切从党和领导的利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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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河山houzhimin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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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说的明白:因为泄露了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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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零毫升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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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孬种被拘5天,那我玩游戏是被骂傻X了,是有人管没人管?我能去告不能?告了是能找人不能?找着了是判不判?这么判了骂孬种的人,这能不能形成例法?如果不能形成例法能不能形成惯例?总不能交警不能被骂孬种,人民就能随意被骂傻X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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