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铁角的世界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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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墨海飛魚:侮辱罪的客体只能是自然人。“兖州警察”必须不能算作自然人啊。因此侮辱罪并不适用此案。侮辱法人最多只能构成民事侵权,但“兖州警察”并非民间机构,因此民事诉讼法也不能适用。你说他们是依法处以拘留,干说清楚点么?依的是哪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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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郭彦良_瓜:我看也没谁在评论这个被拘留的小伙骂人对不对。不对,那就依法处置呗?只是这个拘留5日,是依照的哪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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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彦良_瓜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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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卡特铁角的世界:当然我同意,不管是拘留还是其他的惩罚,都应该基于确实这个言论违反了法律后,经过法庭宣判才能实施惩罚。但是确实从头到尾我都觉得这人行为都有问题,而公安反应确实过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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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海飛魚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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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卡特铁角的世界:呵呵,侮辱法人不构成?你再翻翻。ps:兖州公安原帖我是第一个说他过分的,但是人家的确是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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