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新生镇义星小学校长周世旺撞毁市民车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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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收获的季节 发表于 2014-5-28 07: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偏离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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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收获的季节 发表于 2014-5-28 09: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偏离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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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l2014 发表于 2014-5-28 11: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新春愉快!!我叫周世旺,是渝F33882小车司机,在这里把事故经过和事后处理情况向大家做个说明。2014年2月4日下午2点半左右,我在香山宾馆叉路口倒车时,不慎撞到了万卫民的渝F39623小车,损坏其后保险杠、后窗玻璃,无人员受伤。通过交警现场认定和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后,我租用抢险车立即排险施救,可万卫民不准拖车修车,要我给他1万元人民币,争议中造成交通堵塞,我第二次向交警报警,请求协调和排除险情,疏通交通道路,交警再次赶到现场,反复做劝解工作,可万卫民坚持不让,还是坚持要我交1万元人民币,无奈之下,交警要求我们把吊车开走,恢复了正常交通。下午我通过方方面面的熟人反复沟通无效,晚上我再次与对方商量,是否趁天黑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把车拖去修理,对方同意在事故责任下达后拖去修理。我们双方连夜赶到交巡警流动平台去认定责任,我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当时已是晚上11点钟,我们又租吊车去抢险,万卫民仍然不干,要求我交3万元押金再拖车,没办法,我第三次向交警和110报警,寻求解决无果。就这样,一个小的交通事故,被万卫民漫天要价,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横加阻止搁置了3天,险情未解除,安全隐患未排除,车子得不到维修,事情解决不了。在这过程中,万卫民还四处状告“交警徇私枉法,以权压人”。请问:交警队该不该出警??该不该施救??该不该排除险情??该不该疏通交通??该不该协调处理??如果真向万卫民所说,交警队会判我全责吗??事情一直拖到正月初八,惊动了交警大队和公安局领导,在他们的反复劝导下,万卫民最终同意拖车去修,按照他的要求,我租用排险车把他的车子拉到重庆4s店去维修,同时在交警的调解下,我还给他补了760元的乘车费,也当面道了歉,可他不依不挠,在保险公司定损的情况下,还向修理厂和我提出无理要求,我拒绝后他就变换多个号码骚扰威吓我,扬言让我不好过日子,并且恶人告状,颠倒黑白,蛊惑人心,大肆渲染,把小事弄成大事,达到要我把他的车买下或者给他3万元现金的可耻目的,可悲!!可恨!!请大家评评理,一个人难免犯错误,犯了错就必须承担无止境的责任吗??生活中除了气愤、指责,就没有理解和宽容吗??我们相信:世上自有公理、正义和善良。再次祝大家马年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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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了俩个姓罗的 发表于 2014-5-28 13: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巧我父亲正和周校长比较熟悉    虽不了解事情缘由   但我友情提醒下周叔叔    你朋友喝醉酒了  一般不要去帮忙开车   惹上一些漫天要价的人   也不要虚   有保险公司赔偿    对于那种人   完全不用去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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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woosq 发表于 2014-5-28 15: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激动,第一次这离楼主这么近,所以说呀,要求事实的真象,不是一个人在胡言乱语,我比较相信校长就的,要是楼主说假话,不是真话,死全哟,这是利用网名同情的心,遭多个诅咒了,肯定会灵,天天在路上跑的,开车的,肯定要遭出车祸死全家,要是校长就了假话,也要死家,请广大网名都这样回复,要给这些小人一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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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的话语 发表于 2014-5-28 17: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w
  
  
  anweiming 万卫民所发的贴与事实严重不符。本人是渝F33882车主。当天事实经过大致是:正月初五下午2点左右。因本车驾驶员到长辈家拜年喝了酒,当时要送亲人从忠县香山宾馆到忠县汽车总站坐车。于是就请没喝酒的弟弟周世旺开车送人。由于周世旺在倒车时操作不当,造成违章停靠在非常窄的公路边的渝F39623车刮碰,没伤到任何人。
  事故发生后,我方第一时间报警,通知忠县交警队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前来出现场。同时,我方本着春节期间出了这样的交通事故,给对方带来麻烦,积极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的前提下,主动积极配合交警队和保险公司以及受损车辆方协调处理,并请他如果对其处理条件不满意,请其走正常司法程序,我方真诚同意应诉。但对方阻挡清理现场,并不准将两台事故车吊离民房门口。由于事发地点过路的人多,玩耍的小孩也多,事故车辆随时都有倾倒,引发更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忠县交巡警在接到周边居民报警后,在下午5点左右又前来劝其先将事故车辆吊离现场后,再与保险公司和汽车修理厂等有关部门一起评估车损,以便及时修复。但对方十分不讲道理,要求我方将他车买了,如果不买车就要我方交10万元押金给他。如果不给钱就到处发贴或者到有关部门告状,实现敲诈目的。他还要求该车不在忠县汽车修理厂修,要到重庆4S店维修。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让两台事故车在民居门前,大过节的放了3天,还不让吊离安全隐患现场。忠县交警队积极约谈双方,最后由忠县交警队出面劝其并在正月初七中午12点到下午2点完成吊离清险工作。对方车辆由我方承担拖车费,将只是左板变型,左后车门挤凹,后玻璃网状性破碎,右后尾灯处有破损等损坏的车辆拖到重庆市高新区一家4S店维修。
  到重庆维修后,对方又提无理条件,要求把不该修理的地方全部换成新的。保险公司方按正常程序理赔,他不同意。要求他走正常法律程序,他也不同意。就是到处乱告,以实现要到高额赔偿费为目的。
  我方真诚表态:该车辆事故不出也出了,对不起对方,在此,再次真诚道歉。该修的,在保险公司的认可下,我方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车辆事故赔偿条件赔偿。法律认可的费用,我方一分钱也不会少给。但是,如果对方在互联网上所发言论不实,我方将保留追究权。同时将交警和保险公司有关合法处理证据,公示于众。
  对方一直用我方驾驶员是农村小学校长开车造成事故为抄作点,隐满事实真相,恶意攻击人格,这违背了一个人在社会上为人的起码道德良知。校长在全国人民放春节大假的期间,有驾照开车,同时通过交警队当时现场测试没喝酒驾车,又没伤到人,该车是其哥的普通私家二手车,有行车证等合法购车手续。其哥是电力部门普通员工,年近五十才从乡下回到城里工作,没背景,更没人缘,认不到交警部门和别的什么领导,更没找人威胁,只想平心静气的把事处理好了,各做各的事,好好过日子。再说驾驶员开车发生刮碰,这与是不是校长有什么关系呢。放假了在家过年,就是一个普通的自由人,这与校长这个身份挂得到边吗??我真诚的相信网友能明辨是非,看清其目的。同时劝其对方兄弟配合早日完成修复、理赔等大事,早日做好各自的事情,新的一年多找点钱回来,通过这个事喝杯酒,认个朋友,交一辈子的兄弟情,这才是我方的真实意愿。事不出也出了,再一次道歉。同时真诚希望以诚待人,以情交友。都是忠县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把一件小事弄成一件不可收拾的大事呢??
  谢谢各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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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Iwereaboy2014 发表于 2014-5-28 19: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说话都要讲良心,不然定会着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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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fxlll 发表于 2014-5-28 21: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就是,我了解的情况也是6楼讲的这样。楼主说话还是要实事求是哦,不要认为网络就是可以乱讲假话血口喷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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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Iwereaboy2014 发表于 2014-5-28 23: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车着撞了,肯定心痛,其实每个人都能理解你。但作为一个路人,我觉得楼主说的不太符合事实。其一:楼主停车的地方其实是不允许停车的,属于违规停车;事故发生在正月初五下午,而楼主说是初二下午,这是不实之二;不实之三:当时渝F33882的车主,也就是那个周校长,他很主动向楼主道歉,希望和楼主好好协商解决好此事,而楼主却不配合,很不讲道理,还提出要对方给大笔钱钱。有车族的都知道,一般发生交通事故,都是交保险公司赔偿,哪有象楼主那样,漫天要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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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woosq 发表于 2014-5-29 01: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回来信的,现在还要在回,车主漫天要价黑恶心,但是肇事方也是,人家提去4S店也是有道理的,现在外面的川川哪个敢去修车,我觉得这一点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