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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回来信的,现在还要在回,车主漫天要价黑恶心,但是肇事方也是,人家提去4S店也是有道理的,现在外面的川川哪个敢去修车,我觉得这一点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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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如果有禁停标志的话,是不是就不是你的责任了??要是没有禁停标志,也不要说什么非法停车,只能说他素质低,停在不该停的地方,这跟是不是校长有毛关系,只是普通的事故,一来都上岗上线,说什么校长,现在一个校长算个毛呀,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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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锅炉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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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刚好在事发点附近走亲戚,在边边看了一哈,楼主所述好象有点与事实不符。事发后,对方好像找了双方都认识的朋友出面在沟通赔偿问题,但楼主要价有点高,挡到起不准拖车去修。其实,出这种事大家都不愿意,过年过节滴,让一步大家还可能成为朋友,没必要得理不饶人,张口要个十万八万的,我看你那个车新车也只要十几万,受伤也不是好严重,好好商量就行了噻。都是开车的人,也给自已留条后路噻,到处发贴中伤别人,于人于己有啥好处嘛??感觉楼主人品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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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rmalarm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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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是一个打酱油的,双方的人都不认识,就事论事。
看到楼主的发言和后面周先生的恢复,肯定有人隐瞒了事实,或者打胡乱说。 首先,楼主声称“而我按照交通局所言将车拉到重庆车险公司后,便再找不到肇事者也联系不上,交通局也不再理会,说已经不在他们职权范围之内,也无法处理”,感觉是在说假话,车牌号都已经知道,怎么可能找不到肇事者??交通局已经判对方全责,该怎么赔就怎么赔不就完了??后面周先生回复的万先生要其赔偿3万元,这个真就感觉是无理取闹了。 感觉后面周先生回复的应该比较接近事情真相,万先生估计就想多弄点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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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猪不要驱离事实,骗取网民的同情心必将是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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