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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高校教师,2010年4月16日中午12点10分,我正常下班回家。在工作地点的淮海工学院计算机楼前院落自行车停放区内,刚骑上自行车由东向西慢行,还未出院落隔离带,突然发现一名女子骑一辆电动自行车不按正常道路行驶,从西南墙角向东北急速斜插进院子向我撞来,我急忙避闪没有摔倒,一瞬间只听“啪”的一声重响,电动车连人带车摔倒在院子隔离带内。当时我想:好险啊,幸亏我躲得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件事本与我无关,但出于人道主义我下车去扶伤者,谁知好人不能做啊,从此我就被恶人缠上,先是她家人来现场对我气势汹汹纠缠,我被迫拨打110报警,交警部门做了现场勘验和笔录,认为事故发生在校园,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不予立案。2011年1月我突然接到连云港市新浦区法院的传票,把我变成了上述事件的被告。原告索要高额赔偿金11万8千余元。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竟成了被告。为了讨还清白,我聘请了律师举证并为我辩护。本想着法律是公正的,我的证据充足,法庭是能为自己洗清冤屈的,谁知道新浦区法院法官杨路在开庭审判中,公然置基本的证据与事实以及律师的辩词于不顾,仅凭法官个人主观臆断,颠倒是非,就枉法判决我承担一半的责任。我是本校一名普通教师,上下班在自己校园教学区院子里走路,连一点基本的安全保障都没有了吗?是她自己不小心摔伤,怎么该我为此承担责任?更何况我骑着自行车,她骑着速度很快的电动车?第一次开庭过程中法庭不让我们辩解,杨路开庭前还欺负我对法律的无知,私自绕过我的律师让我撤回一份证据。第二次我们提起反诉,杨路在没有调查清楚事实的情况下竟然私自打电话给我让我撤回反诉,说“如果不撤回反诉也要被驳回”,当时我们很困惑,以为这是正常的法律程序,第二次开庭我们请来北京大律师为我们辩护,用交警队的现场勘验图照片及笔录作为证据,讲清了事实的真相。我们期盼着法院能给以公正的回应,谁想竟等来了歪曲事实的判决书。现在看来法院开庭只是走走过场,连基本的事实都不顾,想怎么歪曲就怎么歪曲。我们搞不明白,这样的法庭和法官到底是以什么准则和依据来判案?我只能借助网络来发表自己的不解和冤屈。恳请各界法律界有识之士和有正义感的公民给我解惑,为我评评这个理。
以下是歪曲事实真相的判决书,交警笔录、照片、现场勘查图等相关证据及有关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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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公平的,法官是黑心的,这么年轻的法官就这么不干净!要遭报应的!坚决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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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官好呀,吃完原告吃被告,旱涝保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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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铁证如山,连云港市新浦区法院法官杨路竟敢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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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任何第三方事情都要理性看待,毕竟旁观者不是很了解事情的原委,不过每个人都受过或多或少的教育以及对生活中常见事情的客观认知,如果你很容易根据某一个人的叙述就得出一个结果,那么你是一个容易上当受骗的人。
双方对事情的描述有所不同,不过前面一个人的描述展示了更多的证据和图片,显示出客观的展示态度,受伤者一方拿出“大学讲师”名头,想以大家对师德的评判获得同情,显示出证据的乏力。 个人判断:依据常理,自行车要撞倒助动车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飞鸟的粪便要砸到你头上只能说你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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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工钱入庭。
从这事已经认识到了,刁民的无耻,黑法官的恶心能力,本不想再说什么。今天偶然到这里,7楼应该就是那小法官,现在的法治社会也就是法官社会吧,好像法官就是天,法官的贪婪与恶心制造了多少冤枉。 这是本来很简单,是原告方高秀芹高速骑施电动自行,右转弯未减速,事先没有考虑有人下班外出,发现有人了,急刹车侧翻造成其本人严重摔伤,可以见得在校园的教学区内速度有多快,完全是校园杀手! 事发当时,随后3~4秒钟下班到楼下的施院长等。7~8分钟其家人赶了又要打、又是骂,不可理喻。以后又多次电话讹诈威胁。 连云港是个小城市,淮工就挨着高秀芹的庄上附近,距处理的交警4中队也不远。我一直在学校工作,对社会认识不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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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事情比较简单,跟受伤的人去讲我有理,就觉得好像再欺负她。
但其不讲理,跟你耍无赖,你又有何法子。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秀芹受伤了,但因其家人要讹诈我,无法靠近。毕竟农村人确实不易,但也要懂些道理不是。所以万了八千甚至二万块钱都准备好了,如果其请中间人说个话,事情也就解决了。 不想其竟通过新浦区法院黑法官渠道讹告我12万损害赔偿!!所以就要到法庭上理论了,谁知法官的贪心与恶心,实则无能,既损害了政府形象,让刁民得逞,完全是披着法院外衣的讹诈,法律何为。 由于法官的无能与恶心,前面说得二万块钱都打官司及上诉了!! 小法官太年轻,还很黑根据一个杨性老法官的意思办,就是要从我这能个6~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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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说,就要说清楚些。慢慢说吧。
看口气7楼就是小法官模样,8楼应该或许也是,不了解事实不应乱说,说了要遵从自己本心。 7楼,“原告方高秀芹出示包括交警现场笔录等一系列完善证据”,恰证明其本人是事故的制造者,并且询问笔录中说谎、遮遮掩掩要赖人的意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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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不在现场的当事人”,什么叫胡说!
黄春玲,为高秀芹工作所在苏铁物业在淮海工学院的经理。 到帽子的年纪大点的即为黄春玲本人,在校园内无视校园安全,疯骑电动自行车,摔倒在院落隔离带树行中 小法官怎么这样心手术不正,恶心加无能,害国害民,怂恿刁民,不维护法律尊严的法官有何尊严,是上访者众的渊源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