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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公平正义,不是拿起网络炒作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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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骨识心 20120807 00:04:15 你是谁??你是天打雷劈的无良五毛!!你敢不敢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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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正义9 20120806 23:46:35 还好意思取这个名的狗五毛!!断子绝孙的狗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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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律师,不用法律说话,却只会制造事端煽动情绪,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质何其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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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yapp2006 回复日期:20120807 01:05:06 回复
@外交部发盐人 20120805 08:05:42 为嘛劳教人家,协助嫌疑人串供和制造立功的警察没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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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视甘律师利用网络愚弄网友,制造有利自己的舆论,炒作自己,让我们这些并不清楚事情来龙去脉的网友上当受骗,盲目听信,强烈建议大家一起抨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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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你不好好研究案卷,出来炒作做什??有无半点职业操守??你真认为现在世界还不够乱????你都不知道,你自认为的“雷锋行为”是比摧残身体更可憎的精神摧残!!拜托,停停了,我不得不由衷地同情唐某母女,遭你的罪还认为得到了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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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在判决书中出现的,请问下,永州公安局信誓旦旦的没造假,为何永州市中院和湖南省高院做出弄虚做假欺瞒法庭的认定??难道永州市中院与湖南省高院对此没有调查,就来个葫芦僧判葫芦案的做法??从你们几位的结论中应该是这样的结论。
请@摸骨识心 @朵东东ER @小草懂法 三位给予永州公安局没有造假,秦某有立功行为的说头释疑。非常感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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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畜生 崭新的马甲
摸骨识心 上次登录:20120806 20:47 登录次数:1 注册日期:20120806 konbanwa 上次登录:20120806 21:08 登录次数:1 注册日期:20120806 朵东东ER 上次登录:20120806 21:48 登录次数:2 注册日期:20120806 泵车小王子 上次登录:20120806 21:03 登录次数:1 注册日期:20120806 tmj111222 上次登录:20120806 21:18 登录次数:1 注册日期:20120806 三沙市武装部 上次登录:20120806 22:40 登录次数:1 注册日期:20120806 法律和社会 上次登录:20120806 22:51 登录次数:2 注册日期:201208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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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兔兔11 20120807 01:19:44 我现在想过来给你两嘴把子,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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