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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正义,还受害者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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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判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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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民真是自由啊!!
可以——不考驾照开车, 可以——喝的烂醉如泥开车, 可以——随便飙车, 可以——逆行开车, 可以——在非机动车道随便开车, 可以——开车随便撞人, 可以——撞死人后说不是我干的!! 并且——确定撞死四个人后还可以回家避暑....。 真好!!当襄阳人真自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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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无人寰啊!!专门申请号码顶此贴,呼唤法律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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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把郭诚诚与北京的陈家案比较,认为性质一样。我认为没有可比性,陈家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的,而郭诚诚案,检察院起诉的案由就是交通肇事罪,按照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犯交通肇事罪,应在3至7年范围内量刑。由于郭诚诚系过失犯罪,悔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年量刑是适当的。根据郭诚诚的悔罪表现,对其缓期执行,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另外,受害者家属提交了《谅解材料》,请求法院对郭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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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请注意:
你了解实际情况吗?? 你知道为什么这么恶劣的性质没有被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吗??你知道案件前前后后的内幕吗?? 你知道郭某是怎样的“悔罪态度”吗??肇事者父亲怎样威胁受害者父亲,郭某姐姐如何呵斥受害者母亲,郭某在庭审堂上不停地抖动右腿??回家后怎样大宴宾客,狂言放肆吗?? 你知道谅解材料的来龙去脉吗?? 如果你是郭某的律师,称赞你,是一个得益于这个社会潜规则的的好律师!! 如果你是郭某的亲人,表扬你,对亲人的无度维护和无理由原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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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无人寰啊!!专门申请号码顶此贴,呼唤法律公平和正义!!!!!!
我同意这观点,希望城市论坛多给帮助和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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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有良心,政府要多多关注基层,不要因为当事人一方地位低,一方地位高而受到影响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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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什么世道啊.违反交通法还可以在家乘凉,妈的肯定是走后门贿赂法官了的一定要上报严惩太可恶了。天理何在啊,难道天理都是为有钱人更好的犯法而规定的么。要是那个法官的家里出了这种事我看还不把别人一家都给毙了..。摸摸自己的良心啊,法官大人,你良心被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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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道就变成这样了啊,党啊,你管管啊,党的上层是好的,基层是好的,但是中间层基本上算是腐朽了,党的建设必须要抓啊!!在党成立90周年之际,发生这样的事情,襄阳市政府和党组织是不是该过问,老百姓也是人啊,一家四人,全没有了,家也没有,白发人送黑发人,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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