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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蠅拍 20111026 13:38:22 狗咬人,我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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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楼主从刑法法理的角度为大家详细完整准确地分析小悦悦父母的行为如何构成犯罪以及构成要件,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具体体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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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比照: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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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其父母违反了妇女儿童保护法: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其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被监护人死亡,比照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剥夺其父母对7岁儿子的监护权,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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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狰狞 20111026 12:28:58 监护是没有假期的,也没有每天规定的工作时间,你有事的时候你必须要为孩子找到另一个负责任的监护人。至少你每时每刻都要知道你的孩子身处何处,是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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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体:父母,客体:小悦悦;
主观: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客观:2岁小孩没有分辨能力,被放任独处,到路上被车撞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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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
不一定要什么具体的处罚,关键是ZF得表个姿态,监管人失责就得受到法律追究,这样才能明确警示那些不负责任的父母。以后肯定会有不少“小悦悦”因此而得益,至少能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成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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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第72楼,主这个回答不令人满意,此处引用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概念的定义有避实就虚之嫌,未能释惑。请问公诉机关该指控什么具体罪名??直接回答,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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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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