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检察长强调要求: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要认真贯彻保障人权的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 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要认真贯彻程序公正的要求,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真正把程序公正作为规范司法的前提,确保每一个司法办案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的要求。
| |
曹建明检察长强调要求: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要认真贯彻保障人权的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要认真贯彻程序公正的要求,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真正把程序公正作为规范司法的前提,确保每一个司法办案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的要求。
| |
渎职违法作为,不敢如实承认冤假错案,抵制拒绝依法如实纠正冤假错案。既然依据伪证,排除废弃伤情鉴定,作废注销无效起诉书枉法起诉、裁判的事实没有被纠正依然存在,那么这个事实永远隐瞒掩盖不了。
| |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强调要求:要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这是司法自信的表现,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依法纠错,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受害者得到赔偿、责任者受到追究,使纠正错案成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正能量。
| |
固检刑诉107号起诉书,早在2011年11月第一次撤回起诉时就被宣布作废注销。作废无效如何还能威力之大??即能多次起诉、抗诉,又能多次裁判定罪处刑。 既然起诉书已经作废注销无效,那么起诉、判决、裁定的案件实属非法无效案件。
| |
作废注销无效起诉的非法案件,只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才能伪证枉法裁判。
| |
本案是对非法来源案件、非法案件的起诉、裁判,是本案件的致命伤。这就是为什么要竭力掩盖事实真相的根本原因之一。
| |
本案是利用作废注销无效起诉书,起诉的冤假错案被故意隐瞒。
| |
本案是对非法来源案件的起诉、裁判。由此看来对该起案件的起诉、裁判原本就是徇私舞弊的枉法乱作为。对这种非法性质的案件竭力掩饰,只能是欲盖弥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