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ttty2010 - 

先征后返,内退外缴,全国统算——房产税开征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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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1 13: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阶段还是应按户口本为准较好,暂不适用居住地标准,待户籍制度改革完毕也可按居住地标准实行,以身份证号为准,同时堵塞住超生漏洞。
花生米TT 该用户已被删除
花生米TT 发表于 2015-5-21 13: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推进同时,还可以建立全国房地产信息网,中央决策时也不必参照层层掺水的统计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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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1 14: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巨大的漏洞
  对于多套房的累积税收问题。
  
  例如:
  第一套房1%,第二套房5%,第三套房10%。。。。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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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1 15: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基础下,按现行所谓二套房或家庭房产面积为基数的超额累进税率并不可行。
  但要解决好这个问题的方法也是有的:
  1、征税对象不是家庭或个人,而是房地产,即一套套的房子;
  2、按各地区房屋的地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区别对待将房地产按区块、房产性质进行估价;
  3、基本税率定得稍重一些;
  4、级差或说超额累进税率不必按“某人或某家超过人均基本住房标准越多的”等以家庭或个人为对象的超额累进标准,只需执行按地区差和地段差、房屋性状等标准判别的以房屋为对象的超额累进税率即可,也就是房屋越大,越高档,适用的累进税率越高。这样应可以减少定性和模糊标准,增加定量和计算标准;
  5、返回的计算基数问题,在目前,建议还是按户口本人数乘以人均免税面积再乘以当地平均税率的办法计算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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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1 16: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以上方法,就不必考虑第一套房、第二套房和第三套房 分别适用多少的税率问题了,因为这个方法是征对房子本身征税的,而不是对人。
昊马 该用户已被删除
昊马 发表于 2015-5-21 17: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而税费或补贴的返还,是按人头发放的,无论你有无房子或是有多少套房子,一个人能够免税享受多少面积都一样,都能收到政府发放的相应金额的国民住房补贴。
  题外顺带,或许这也有希望成为建立福利国家的一个有益探索。
money_box 该用户已被删除
money_box 发表于 2015-5-21 18: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还有没有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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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1 19: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方案  漏洞太多:
  
  1.见房子就收税 属于人头税。通货膨胀/高房价 本身有人头税的含义。通货膨胀/高房价 征收人头税 是隐性的,政府不用去抢不用催。收房子的人头税,需要增加一个 不交税就拆房/不交税就不让进屋的 行政部门。虽然可以暂由城管/小区保安代行职责,但政府挨骂是必然的。
  
  2。由于我国变态的户籍制度,许多人是异地买房就业。与户籍所在地 已经没有任何关系。补贴手续麻烦。
  
  3.许多年轻人/年轻夫妻自己没房子,住公司宿舍。有的公司宿舍多人一间,政府舍得给 补贴 ??
  
  4.农村有的人家里有房子,进城又买房子,如何缴税 又如何补贴??农村的房子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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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文化的 罪恶 不是修身齐家。而是治国平天下,而是
  帮助皇帝算计百姓而不知耻,而是坐上龙椅算计百姓而不知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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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1 20: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农村居民,可以作出一个让利的特别安排,以体现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促进三农发展的政策关照:即其农村原有个人宅基地面积以内的住房不作为征税对象,但对在农村占领大面积土地建造别墅的,超过个人可享受宅基地面积的,就不应再享受住房补贴,城镇人口不许购买农村房屋是早就规定了的。
阴到多云有大雨 该用户已被删除
阴到多云有大雨 发表于 2015-5-21 21: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房子就收税 属于房地产税,而非人头税。
  按房子收的税,按人头返还民众作为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