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天涯舆情 - 

论合理抗议强奸犯的重要意义

[复制链接]
zwd69 该用户已被删除
zwd69 发表于 2015-6-20 09: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歹徒反抗就不能视作犯罪行为结束,为法官和歹徒开脱的是不是请来的五毛
追捕骗子孙元红 该用户已被删除
追捕骗子孙元红 发表于 2015-6-20 10: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强奸法官老婆,看看法官是什么反应。
西门重庆A 该用户已被删除
西门重庆A 发表于 2015-6-20 11: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呼声很高,法律如何酌情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荒野独行狼 该用户已被删除
荒野独行狼 发表于 2015-6-20 12: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喜欢入室强奸,如此判决是为保护法官团体

0

主题

0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天忒阴了 发表于 2015-6-20 13: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案的判决书显示,案发时,被害人实施了强奸,被告人出现后,被害人停止强奸,与被告人扭打,并有跪地求饶的情节,但被告人还是出于激愤,斩杀了被害人。”
  从这个内容看,当事人确实有过度防卫的情节,应当追究其责任。但判无期明显量刑过重。法官应当充分考虑三点:1.本案被害人过错在先。2.当事人有自首情节。3.社会公众态度——司法判决固然不刻意迎合民意,但法律本身就是阶级意志的体现,审判结果就应该符合社会主流价值取向。

0

主题

0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longgeyi 发表于 2015-6-20 14: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不是民意机关,因此判决未必都得符号民意“,这都什么狗屁逻辑。判决不符号民意只能说明法律的制订出了问题,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吗??

0

主题

0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简单ZUI幸福 发表于 2015-6-20 16: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法律走的话,应该跑进去拿起相机拍个照先,取证。然后恭恭敬敬的请强奸者出去,最后打电话报警。

9

主题

-9

回帖

12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2
tuantuanfeng 发表于 2015-6-20 17: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法律怎么判 普通老百姓无权过问 我上城市论坛很多年 没有用账号 这是我多年以来第一次用账号登录留言 我为被判刑的哥们点赞 站在男人的角度 他的行为是过激了 他该受到惩罚 扪心自问 我们都是人 作为一个男人 有几个能忍受这样的情景但是我觉得他唯一错的就是逃逸 若是立马自首 肯定不会判那么重吧
pigboat1 该用户已被删除
pigboat1 发表于 2015-6-20 18: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强奸犯带套,给强奸犯提供伟哥,另准备速效救心丸。再叫辆救护车。
  否则....。

1

主题

-1

回帖

16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6
月影0213 发表于 2015-6-20 20: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购机吧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