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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记得等插进去在杀,或者杀完想办法在插进去,这样就可以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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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专业人士来给我这法盲说说
--------------------------------------- 你算个什么??我为什么要给你说说??你想了解就自己去判案的法院了解。 ————————————————— 不说就闭嘴,装什么大尾巴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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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布湿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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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竟然连杀一个入室强奸的都判无期,那以后难道只能拿着手机理智的把强奸现场拍摄下来,然后跟强奸犯商量以后共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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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强奸”,只是这夫妻的一面之词,并无第三方证言。
如果是因其他原因杀死对方的呢?? 而且事情已过多年,已失去侦查还原事实的物质基础。 由于无法认定“强奸”,但杀人事实是确定的,因此法院判决没有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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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关键证据,事发后如果没有及时取证,年长日久肯定会证据缺失。
能不能认定qj,不是现在,而是当时,问题是如果当时没有认定,何来法院说的嫌犯目睹实施性侵犯一说,自相矛盾的不是审评书,而是你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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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楼主所言极是。判此案件的法官大人的老婆或女儿被别人强奸了,他会不会为怜悯罪犯而轻判呢!!??他们也可能心里美的和驴踢了一样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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