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封不子再来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个别法官把法律当成了权势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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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封不子再来 发表于 2015-6-25 01: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法院一些法官的面子永远比法律尊严与公平公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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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封不子再来 发表于 2015-6-25 01: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庆市中院个别法官与〔2009〕宜民二终字167号民事案件上诉人〔原告〕,相互勾结,违背法律、违背事实,制造惊天冤案,让人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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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封不子再来 发表于 2015-6-25 02: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法院打官司没有蠃家,只不过是赢者流血,输者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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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闯世界2011 发表于 2015-6-25 03: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亵渎否定“安全生产法与合同法”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2009〕宜民二终字第167号民事合同纠纷案中认定: “安庆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没有任何资质的个人陆某签订了农药生产经营“承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完全合法有效的,并已实际履行。
       一、《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不得把生产经营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与个人;
      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也明确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事实证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否定了“安全生产法与合同法” 的 相关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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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闯世界2011 发表于 2015-6-25 03: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民二终字第167号判决书,亵渎与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危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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