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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扬似不妥当——本学期新差错2 说明 新差错,指本学期才发现而非此时才出现的疑似差错——或许并非差错。 本文原拟篇名为《三个人的说法》。 课文 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7学年六年级上册《竭泽而渔》,74页: 春秋时期,晋国同楚国在城濮(今山东鄄城西南。一说在今河南开封县)曾有一场大战。当时,晋国的兵力不如楚国。晋国的国君晋文公向大臣狐偃请教用兵的策略:“现在敌众我寡,对我们很不利,我们怎样做才能取胜呢?” 狐偃说:“用兵打仗并不排除‘欺诈’,您可以骗楚军上钩啊。”然后他讲了怎样利用欺骗的手段赢得战争的计策。 晋文公把狐偃的计策转告了雍季,征求他的意见。雍季借用浅显的例子说明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先把湖泊里的水排干,当然捉得到鱼,但是以后这里就无鱼可捉了。“欺诈”这种战术偶然用一次可以帮助取胜,但以后不能再用,毕竟这不是长远之计。 晋文公采纳了狐偃的计策,果然取得了胜利。战争结束,晋文公论功行赏,雍季在狐偃之上。有人觉得奇怪,以为文公赏错了。文公解释说:“雍季所说的,关系到百年大计;狐偃的策略,只是为了一时之利,我们怎么能认为一时之利要比百年大计重要呢?” 质疑 本文之抑狐偃,扬雍季、晋文公,似不妥当。 浅析 三位人物对城濮之战的主要说法: 狐偃——可兵不厌诈。 雍季——不可竭泽而渔。 晋文公——抑狐扬雍。 一、雍季所述,牵强附会,主观武断。 1.兵不厌诈与竭泽而渔相似性、相关性均弱,不好勉强作比。 狐偃的兵不厌诈指向领兵打仗,雍季的竭泽而渔指向治国牧民,所涉领域不同,不好作比。此其一。兵不厌诈解决战术性问题,竭泽而渔解决战略性问题,局部全局不同,也不好作比。此其二。 或言之,虽然治国牧民不可竭泽而渔没错,但凭此却推不出领兵打仗兵不厌诈就有错。 若定然要把竭泽而渔往领兵打仗上靠,则可取其意至“无鱼可捉”,或于己方为一次过投入全国所有兵力,或于对方为彻底摧毁他们的军事力量。 2.不可一口咬定“欺诈”战术只可用一次。 课文所及的“城濮之战”,“欺诈”战术就用了三次: (1)有著名的“退避三舍”之“诈”,示敌以弱,诱敌深入。 (2)这之前有树上开花之“诈”,晋三军之下军与楚联军右军决战时,晋战马蒙着虎皮冲向敌阵,对方战马、士卒以为是真老虎而溃败。 (3)这之后有晋上军在阵后拖树扬尘之“诈”,制造撤退假象,以诱楚左军进击,使其暴露侧翼,尔后回兵与中军实施合击,将楚左军击溃。 若城濮之战的欺诈战术只可用其中一次而须舍弃其他两次,则战果会改写。 “‘欺诈’这种战术偶然用一次”,“但以后不能再用”,不啻于奇谈怪论。 二、晋文公所述,似是而非,奖罚不明。 1.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城濮之战,楚众晋寡,若晋败,轻则国力弱化,重则亡国;若亡国,则雍季之“百年大计”根本就无从谈起。晋文公一番话似乎站在大局的高度,但他把关乎晋国生死存亡之所谓“一时之利”低估,至少是分不清轻重。 2.远水不救近火。 语云:急则治标,缓则治本。诚不我欺。城濮之战是近火,只有“能打胜仗”才是近水,其他都是扯谈。树上开花,退避三舍,拖树扬尘,三次“欺诈”,扭转战局,积成大胜,狐偃居功至伟;但最后晋文公首肯远水——所谓不再用“欺诈”的“长远之计”。如此褒奖,或是糊涂之极,或是别有用心(否定狐偃计策的决定性作用)。 “差错率超过1/1000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7学年六年级上册字数个95,000,差错个数下限为9.5。 本课文差错1处,计差错2个(“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每处计2个差错”——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至此,本册教材疑似差错达6个(至上一篇网文《宇宙地球之喻——本学期新差错1》差错已4个),若所指差错为真,则差错率为0.63/10000。 本册教材2006学年第1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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