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飞wjkd龙在天 - 

这些法官是怎样制造出冤假错案的?我有多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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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穷人 发表于 2012-12-24 02: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起赤裸裸的枉法裁判,连遮丑布都不要了,可见枉法的法官到了最疯狂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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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太哥 发表于 2012-12-24 15: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审理查明中的雇佣关系在本院认为中怎么变成承揽了? 
  被告唐伟安自己也没有主张双方是承揽关系 呀!
  “被告唐伟安辩称:1、原告称3年来被告唐伟安雇请原告的事实不符。出事当天唐伟安也没有与易梅香形成雇佣关系。2、唐伟安向买方购买木材,货到付款,运货出事的车是卖方租用的,与唐伟安无关。3、本案系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故被告唐伟安申请追加李南辉为被告。故请求驳回原告易梅香要求被告唐伟安赔偿的诉讼请求。
    为支持其主张,被告唐伟安提交了以下证据:
    1、证人何龙光调查笔录,旨在证明装车的人归卖方李正勇请,装车和检尺的完工后坐顺风车或自行回家。
    2、证人陈良调查笔录,证明内容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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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飞的白马 发表于 2012-12-25 05: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邵阳市这些“法官”把事实明朗的雇佣关系违心枉判为难道说是对法律“误解”吗?..。
         这些的“手笔”只能说明这些“法官”此地无银三百两!亵渎了法律的尊严不说,而且还造成法院的公信力锐减!驱正扶邪,于心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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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q25156 发表于 2012-12-25 19: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苦梅姑娘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不屈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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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骄龙子 发表于 2012-12-26 22: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唐伟安向法庭提交的两份证据仅仅证明受害人易梅香是“坐顺风车回家”。就凭这一点你法官就能判决原、被告是承揽关系了?为什么被告自己都证明不了是承揽关系?为什么被告自已都拿不出证据来否认是雇佣关系?这充分说明被告唐伟安与原告易梅香建设的雇佣关系而非承揽关系,同时也说明了被告在铁的事实面前承认了自己与原告是雇佣关系。本案被法官判定为承揽合同关系,只能说明法官不是依法办案,而是采取强盗逻辑思维来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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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1525rong 发表于 2012-12-27 12: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双方必须要以证据来证明。看来楼主提供的判决书中,被告方并没有提出自己主张是承揽关系,更没有提出证据来证明双方是承揽关系,判决书上的承揽关系关系从何而来???……只有打十万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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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yu 发表于 2012-12-28 01: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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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fzh 发表于 2012-12-28 15: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让更多的人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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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438 发表于 2012-12-30 08: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诗曰:
  
      邵阳“法官”荒唐多,雇佣承揽分不着;
  
      臆想妄断谁之过,   水牛生蛋马长角!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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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hjfdght 发表于 2012-12-30 22: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诗曰:
  
      枉法裁判民奈何?是非曲直敷衍过;
  
      偏者有“理”屈者受,正义难伸向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