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梅雯1 - 

新婚姻法解释三的颁布是重大的历史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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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牙无过客 该用户已被删除
天牙无过客 发表于 2015-5-9 09: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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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也是。然后,我要说,楼主,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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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Done 发表于 2015-5-9 09: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很打击楼主吧。
staywhere 该用户已被删除
staywhere 发表于 2015-5-9 09: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有那么大反映,你好好过日子跟你也没关啊
刁民很郁闷 该用户已被删除
刁民很郁闷 发表于 2015-5-9 09: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在中国,在今天的中国,它是权贵者最好的时代,是草根层最坏的时代;是欺世者最智慧的时代,是盲从者最愚昧的时代;是资讯引导信任的时代,是现实逼迫怀疑的时代;是幻想里光明的季节,是内心里黑暗的季节;这是利益既得者们希望的春天,也是社会底层最后的冬天;我们天天听着祖国万岁前途无量的激昂,同时又时时感受着理想幻灭希望渺茫的沮丧。
        
    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无能为力。面对国民的奴隶性,我们无能为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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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无耻政党:以革命方式杀人,以改革方式掠夺,以国有方式分脏,以和谐方式灭口。发改委和两大独头仅是某政党抢劫后分脏所需的工具而已.某政党是人民公敌.
残月无钩 该用户已被删除
残月无钩 发表于 2015-5-9 10: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来说去,还是为了利益,为了钱,一个争得脸红脖粗的,什么法律退步呀,都是扯淡,人都是势力的。谁在利益面前,都不要装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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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梅雯1 发表于 2015-5-9 10: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很打击楼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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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梅雯1 发表于 2015-5-9 10: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有一点我也要说明,正因为我提倡以夫妻关系为核心,所以是反对双方父母出钱的。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双方的父母都不出钱。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小两口的家成双方父母的博弈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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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梅雯1 发表于 2015-5-9 10: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地说 ,我本人倾向裸婚,婚后共同奋斗。法律要加大离婚时过错方的赔偿、资多方的赡养,真正有执行力度。就是低成本进高成本出,加大离婚成本,让自以为资本丰厚的不能肆无忌惮。
小猫听故事 该用户已被删除
小猫听故事 发表于 2015-5-9 10: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 解释三”到“刑诉法修正草案”
  
  让我感觉一群庸人在中国玩我们小时候“过家家”的游戏,目前,立法机构的小朋友们在制定游戏规则。 嘎嘎..。
  
  不由地想骂:真TMD 庸、腐、道德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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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梅雯1 发表于 2015-5-9 10: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楼上,我当时要表达的就愤怒,并且对该解释做出一个分析。如果写的字没表达出这种愤怒,过两天还上写真照片举着牌子用行为艺手术来表达愤怒和抗议。当然,这两天略冷静一点也明白,这法律解释之所以让人那么气愤,背后还是有高房价问题。十年来,高房价重新划分了社会的阶级,激化了很多社会矛盾,这个扭曲的怪法的出现是其中之一。例如我觉得理想状态应该是裸婚,现实中房子不断涨,而原有婚嫁习俗会迫使男方家庭帮助该男先弄出首付什么,然后按这法律以后男方就成房东妻子就成房客了。等于习俗使丈夫更容易当出资人成老板,而妻子则被婚姻为诱饵白耽误了自己买房独立当老板的机会,白替人打工为人做嫁衣裳,一个家庭被分为了两个阶级。这不是坑爹而是专门坑娘的。